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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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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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
全月应纳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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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超过1 500的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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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过1 500元至4 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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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过4 500元至9 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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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过9 000元至35 000元的部分 |
25 |
1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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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过35 000元至55 000元的部分 |
30 |
2 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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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超过55 000元至80 000元的部分 |
35 |
5 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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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超过80 000元的部分 |
40 |
13 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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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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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
全年应纳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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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超过15 000的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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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过15 000元至30 000元的部分 |
10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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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过30 000元至60 000元的部分 |
20 |
3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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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过60 000元至10 000元的部分 |
30 |
9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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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 |
35 |
14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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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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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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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超过20 000元的 |
2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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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过20 000元至50 000元的部分 |
30 |
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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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过50 000元部分 |
40 |
7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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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薪金的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月工资收入-3500或者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资金-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劳务报酬所得的税额计算:
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800)
劳务报酬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所得额超过20 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稿酬所得的税额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800)
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1-30%)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税额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应纳税额=(每次取得收入-800)×适应税率
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应纳税额=每次取得收入×(1-20%)×适应税率
六.财产租赁所得税额的计算:
每次(月)不超过4 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每次(月)收入}×适用税率(20%经营,10%居住)
每次(月)超过4 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适用税率(20%经营,10%居住)
七.财产转让所得的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适用税率
八.利息、股利、红利所得的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九.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十.个人所得税计算的特殊规定: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合、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准予在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出纳从其税人义务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扣除。
十一.捐赠扣除计算:
第一步:计算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计算公益性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 ×30%)
第三步:计算捐赠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步-第二步)
第四步: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