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条件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注:
(1)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2)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
标准方式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备查资料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举例说明:
甲和乙是夫妻,有两个女儿。大女儿A在2019年10月31日入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当月同时取得税务师证书;小女儿B就读在职大学本科。问:甲和乙、A和B在2019年10月预扣预缴时,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
解答:
1.大女儿A就读在职博士研究生,属于继续教育中的学历教育,A在2019年10月可享受400元的继续教育专扣;取得税务师证书,属于继续教育的职业资格教育,A在当月可享受3600元的继续教育专扣。
2.小女儿B就读在职大学本科,属于继续教育中的学历教育,可以本人在2019年10月享受继续教育专扣400元;也可以由父母甲和乙在子女教育项目中扣除,即一个人单独扣1000元,或者夫妻两人每人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