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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规定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根据上述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365日)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二、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2.几点解释
       (1)个人包括中外自然人及无国籍人
       (2)居住时间的测算,以一个纳税年度为准,即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住所”的含义:住所分为永久性住所和习惯性住所。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即永久性住所)而我国税法上的住所,是指个人因工作、学习、探亲等原因结束后应该回到的地方。即税法上采用习惯性住所标准,它不一定等于实际居住地。
       (4)“居住满1年”的含义(条例第3条)
       (5)“临时离境”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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