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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①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税前薪资总额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 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外籍(含港澳台)4,800元)

②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以下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

45

13505

 

③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某员工(非外籍)9月税前收入6500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合计1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6500-1000-3500=2000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该员工9月份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000*10%-105=95元,因此,该员工9月净收入=6500-1000-95=54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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