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网,最新个税资讯平台,您的个税管理专家!

来源 : 安徽税务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您好!为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减轻单位和员工在年度汇算期间的办税负担,税务部门已向纳税人发送了提示提醒:在两个以上任职受雇单位每月同时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在一处任职受雇单位享受扣除,并告知其他单位不再扣除。因此,如果有员工咨询或选择不在您单位扣除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您可以从员工“任职受雇从业信息”中“是否扣除减除费用”栏次选择“否”,妥为办理相关事宜。同时,如果您单位(集团)2020年度存在不同部门(公司)同时为一个员工扣除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的情况,您也可以主动联系该员工确认在一个单位扣除,其他单位不再扣除,并在2021年1月20日前办理完毕。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1年1月6日


实务理解
1.从上面税总资料和安徽税务资料再次明确:个人可以同时在在两处(含)以上任职受雇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2.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如何扣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1)原则上:各扣各的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可以选择在一处任职受雇单位享受扣除,安徽税务通知中说的,可以选择不是必须,再者很多员工不愿意单位知道在外面同时任职,除集团内部员工。
减轻单位和员工在年度汇算期间的办税负担,税务部门已向纳税人发送了提示提醒:在两个以上任职受雇单位每月同时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在一处任职受雇单位享受扣除,并告知其他单位不再扣除。

点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