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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当时现场掌声一片)。两会上对新个税法方案也进行了简短说明,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2018年6月19日,备受关注的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有了新的进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初次审议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等。


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明确提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算一算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点,我们可以省多少钱吧。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按照现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执行,每月可以省多少钱?详见下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调整前税后

调整后税后

少缴金额

5000

4955

5000

45

6000

5855

5970

115

8000

7655

7805

150

10000

9255

9555

300

12000

10855

11155

300

15000

13130

13505

375

18000

15380

15755

375

20000

16880

17255

375

22000

18380

18755

375

25000

20630

21005

375

30000

24380

24755

375

35000

28130

28505

375

40000

31805

32255

450

45000

35305

35755

450

50000

38805

39255

450

60000

45730

46255

525

80000

58730

59255

525

100000

70080

70755

675

由上表可见,对于月薪过万的工薪族,每月可以少缴375元,一年下来,可以少缴4500元。当然以上的计算有一个前提:就是按照现在执行的个个税率表来计算,当然一般个税起征点提高的时候,都伴随有个税税率表的调整,而不简单的是个税起征点的提高。


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明确提到:

1.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2.     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3.     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尚在审议阶段,什么时间实施,还需等待全国人大的审议结果。本站(http://www.gerensuodeshui.cn/)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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