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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说明与依据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可供选择: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

1.单独计税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的所有收入,按照综合所得个税税率表进行扣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二、年终奖个税税率表

1.单独计税

级数

平均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2.并入综合所得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三、案例解析

某科技公司中层领导2020年全年的工资收入额为30万元,公司在2020年12月发放2020年度的年终奖24万元,2020年无其他收入。

假设没有使用过单独计税方式,因此,可以“二选一”。

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情况,应纳税额分别为:

1.单独计税

(1)综合所得:300000-60000=240000,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则税额为:240000×20%-16920=31080元

(2)年终奖:240000÷12=20000,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则税额为:240000×20%-1410=46590元

合计税额为:31080+46590=77670元

2.合并计税

300000+240000-60000=480000,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则税额为:480000×30%-52920=91080元


四、选择单独计税or并入综合所得

在个税汇算清缴时,个人通过个税APP可以对年终奖先选择综合计税方式,看最终应纳税金额,不要提交。然后再选择单独计税方式,看看纳税金额,对比看哪种金额低,就选哪种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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