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计算步骤
第一步、计算收入总额
有很多同仁误认为只有工资才计税(我也希望这样哦),收入总额中具体免税项目大家可以上网查询。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税前扣除项目合计—费用扣除标准(3500)
【其中:税前扣除项目合计=允许扣除的年金+允许扣除的税费(非个人所得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
(注意:三险一金均指个人承担的部分,不包括单位承担那部分)
第三步、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部分)
|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1,500元 | 3 | 0 |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1.如果应纳税所得额≤1500,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3%
2.如果1500<应纳税所得额≤4500,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0%—105
3.如果4500<应纳税所得额≤9000,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20%—555
4.如果9000<应纳税所得额≤35000,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25%—1005
5、以此类推
举个例子:
假如廖某2月份工资薪金收入一共8650元,养老保险120元,医疗保险49,失业保险24,公积金875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8650-120-49-24-875-3500=4082(元)
应纳税额=4082×10%-105=303.2(元)
是不是非常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