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继续教育
1.谁能扣?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继续教育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继续教育 的个人
2.扣多少?
(1).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注: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起止时间
(1).纳税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为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2).纳税人参加职业资格教育的,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
二、举例说明
纳税人小张和小李是夫妻,有两个子女:2020年大女儿A是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同时取得CPA证书;二女儿B就读某大学本科三年级。
享受政策情况:
1.大女儿A已参加工作,其读的在职博士属于继续教育中的学历教育,取得的CPA证书,属于继续教育的职业资格教育,因此,2020年,A可以享受4800元(400*12个月)的学历教育扣除和3600元的职业资格教育扣除;
2. 二女儿B还没有参加工作,可以由小张和小李在子女教育项目中扣除,扣除方式可由一方按1000元/月扣,也可以双方各按500/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