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均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级数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5000元的 |
不超过4750元的 |
5 |
0 |
2 |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 |
10 |
250 |
3 |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超过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 |
20 |
1250 |
4 |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 |
30 |
4250 |
5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39250元的部分 |
35 |
6750 |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