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预扣法具体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
【例】2019年1-6月,员工均在同一单位工作,每个月工资18000元,三险一金每月扣除3200元,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不考虑其他情况,子女教育费、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500元,则: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18000*6-3200*6-5000*6-2500*6)*10%-2520]-113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