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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税计算公式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统一为5000元。


二、个税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三、案例讲解

某非居民个人2020年6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20000元,未交纳三险一金,则这笔所得应扣缴税额为:

(20000-5000)×20%-1410=1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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