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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截止至2018年7月28号。大家积极提意见,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国家就依了你了呢。


请重点关注以下六点:

一、新增概念"综合所得",主要是原个税法中的4项劳动性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

   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并且不内再区分内籍和外籍;

三、综合所得,可以扣除的以下4个项目:

(1)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2)专项扣除(原“五险一金”)

(3)专项附加扣除(以下详细解释)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四、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以下6项:

(1)子女教育支出

(2)继续教育支出

(3)大病医疗支出

(4)住房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

五、优化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级距:

(1)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

(2)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

(3)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

(4)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六、反避税条款

税务机关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应当补征税款。


接下来,小伙伴肯定有一个疑问:去哪里提意见呢?小编早已经为你安排好了一切:复制以下链接地址,该地址为全国人大网,并在浏览器打开:

http://www.npc.gov.cn/COBRS_LFYJNEW/user/UserIndex.jsp?ID=9106683

然后按照网站要求,提出你的宝贵意见吧。


最好,小编再为大家整理一下,现行个税法与新个税法草案的区别所在:

新旧不同项目

现行个税法

新个税法草案

纳税人分类

一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二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取得的所得

一是居民个人;二是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是否满183天为其分类标准

征税方式

将应税所得分为11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所得合并,实行综合征税

起征点

3500/

5000/

专项附加扣除

五险一金

新增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税率表

3%45%7级超额累进税率

1)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

2)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

3)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

4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反避税条款

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规定税务机关应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不知道大家对新版的个税修正案都有什么意见,欢迎提意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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